离婚后想起初恋男友 四年前的约定我没有忘记 图文无关
四年前的约定我没有忘记
讲述人:王晓萱
性别:女
年龄:29岁
职业:文员
地点:本报讲述室
记者:李苹
摔碎的热水瓶
大三上学期的一天,我和几个女生到学校外的小餐馆吃晚饭。那天是周末,店堂里挤得满满当当。我们
把那一小碟花生米、一小碟大头菜丝都扫光了后,菜还是迟迟没见上。同学瑶瑶忽然跳起来了,大叫有没有搞错呀,我们也点的小炒肉,怎么他们桌先上了,他们是后进来的。服务员赶过来直赔小心,原来是上错了。邻桌是几个男生,明知道不是自己点的菜,却毫不客气地挟了几筷子。我们生气了,要服务员端走,他们竟嬉皮笑脸地说,同学,不要那么小气吗,我们点了回锅肉,等下让你们剪了彩我们再吃。他们的菜上来,有个男生真的端过来让我们先尝,反而让我们几个不好意思了。
那天瑶瑶很兴奋,原来那个端菜过来的男生叫吴征宇,是体育系大三的,运动场上的明星。
几天后的一个傍晚,我提着热水瓶,从足球场边路过,我一边走还在想着当天要背的功课,一个足球直直地飞过来。其实速度并不快,要是一般人可能就躲过了,但我的反应就这样迟钝,就呆呆地看着它砸在我的水瓶上。满地的碎片,热水溅得到处都是,好在是冬天,学校的开水温度也不是真正的100度,我没有烫到。一个男生跑过来说,对不起呀,烫到没有呀,要不要去校医院?
一看,是吴征宇,我还在生气,也不想理他,就调转身子回寝室了。
第二天吃完午饭回宿舍,吴征宇和一个男生等在大门口,他手上拎着一个热水瓶。说实话,那个水瓶很难看,上面印着很俗的花朵,大概他以为女生就喜欢花花草草的。我当时还想:好差的审美呀。
就这样,我和吴征宇熟悉起来,他经常找借口约我出去玩。
快乐时光太短暂
吴征宇一直不承认热水瓶事件是他们男生导演的,但是后来他同学透露说他经常扒在寝室窗台上看我,注意我很久了。还说过外文系女生都疯疯癫癫的,一个个张扬得不得了,就看见这个女生文文静静的,弱不禁风,像个林黛玉,让男生有想呵护的冲动。
从小,我就像是个小瓷人,脸白白的,瘦瘦弱弱的,仿佛一碰就会倒,就会碎。因为我有哮喘病,大多数时候我都呆在家里,也没有什么玩伴。只记得冬天在楼上隔着玻璃窗,眼巴巴地看一群小朋友跑来跑去地躲迷藏。我只要有想加入进去的举动,妈妈就会跑过来,心疼地嚷,萱萱呀,你不能去呀,一出汗,你就会发病的。所以童年时代,我最深的记忆就是自己背上老隔着一张吸汗的小毛巾。
人真的是最渴望自己不能拥有的,可能是从小活得小心翼翼,羡慕健康的小伙伴,碰到吴征宇时,他的大大咧咧、满不在乎的劲头竟一下吸引了我。不久我接受了吴征宇的追求,成了他的女朋友。
作为恋人,其实我们独处的时间很少,大多数时间,周围总有一大堆哥们儿和他们的女朋友,大家一起唱歌,一起到郊外游玩。天气好的时候,我们喜欢去城郊玩,而且都是骑自行车去的。说来惭愧,因为身体原因,我一直不会骑车。这时我就坐在吴征宇的那个二八车的后座上,搂着他的腰,把头靠在他宽厚的后背上,那是多么令人享受的时刻呀。从小我就是个内向的孩子,融入在这个集体中,他们的无所顾忌,甚至口无遮拦都让我着迷。
快乐的生活太短暂了,毕业时,我很顺利地应聘回到家乡一家合资企业工作,而他则到学校附近一家中专当了体育老师。
抗拒不了的物质诱惑
我妈知道我交了这样一个男友,可以说是失望透顶。我妈说,我把你千辛万苦地养大,你是我最大的骄傲,现在居然要嫁给一个体育老师?你是能过苦日子的人吗?再说哪个男的不如老婆有前途,不如老婆挣得多呢,都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,到时候你就知道光长得帅会打球不能当饭吃了。
我妈天天在家唠叨,慢慢地,我也开始动摇了。周围的女同事天天谈的是名牌,用的也是名牌,男朋友不是做生意的就是家境不错的。办公室的小婉过生日,男友送了只五六千块钱的表,她还瘪嘴巴,说不过是个准名牌。我的生日礼物拿出来,她们一定会笑掉大牙的,肯定会说哄哄大学女生还差不多,吴征宇送了我一条百把块钱的石头手链。哪一个女孩没有虚荣心呢,但当着他的面我不敢抱怨,怕他说我变俗气了,但是我的心里酸酸的,吴征宇的收入还不够他自己开销的,将来要买房,要过日子,要是都靠我,那我这一辈子,多累呀!问题是我本来并不比别人差呀,就说小婉吧,她的长相,身材,家境,工作能力,哪样能赶上我,怎么就有这么好的命呀!
后来,亚林走进了我的生活。他是我同事的大学同学,大学学的是管理,家里是开棉纺厂的,毕业后就回家帮忙打理工厂了。那段时间他不时地请花店送百合花到我们办公室,常开着车等在我们大厦门口,请我去很有情趣的地方喝咖啡,吃饭。听同事说,房子他早就买好了,复式的,一次性付款。不过没有装修,据说等着未来的女主人拍板定风格。
要是选择亚林,我不会有生活的压力,不用再去忍受出租车里那难闻的味道,不用精打细算地攒钱供房。而且他说要是工作太累,我可以换个轻松点赚钱少的工作,或者干脆回家当全职太太好了。
我在亚林的物质和吴征宇的情感中徘徊着,生活在自责中。我爸妈请来七大姑八大姨,天天给我上课,说吴征宇有什么好的,除了体力好有劲外。不过现在这也不算优势了,又不搬煤气罐,要那大的劲做什么。
促使我下决心的是一件小事。有个周末,办公室几个女同事在商量下班后去逛街,因为几个大品牌有难得的优惠活动。一个女同事邀我一起去,小婉大声说,不要害晓萱了,人家要攒嫁妆钱。那不屑的神情刺激了我,与吴征宇的交往使我和她们格格不入,只要不离开这个生活和工作圈子,我就会是一个另类。
跟吴征宇的分手并不难,虽然他想留住我,但我妈妈给他打了个电话,说我不是一个能过苦日子的女孩,既然他不能给我优裕的生活,就放我走。
他要在北京等我
跟亚林的蜜月旅行,我们去了欧洲。但我们的婚姻的终结也缘于他的一次旅行。去年11月他说要陪客户出国,结果不久我听说了他的故事。旅游团半夜到了塞班岛,分发钥匙时,他和导游为抢门卡差点把手扭断了。因为他提出要和一个女团友同住,导游说报名的时候你并没有说明这件事,所以组团时正好男女搭配,现在这样安排,就得多开一间房,那差价得你们自己付。按理他不在乎这几个钱的,但当时就是紧紧拽住两张门卡不松手,闹了一个多小时,被同团的人传为笑谈。你说世界是不是太小了,这一幕正好被一个朋友的朋友亲眼目睹,辗转传到我耳朵里。
后来才知道,那个女人就是他当时的情人。这样的婚姻再维持下去还有什么意思,不久,我们离婚了,我搬出了那套复式楼。
这一年多来,我总在想,要是我和吴征宇结婚,结果会不会不同?但我妈说,不要后悔了,怕还要离得快些,贫贱夫妻百事哀。他那一天到晚穷快活、安于现状的样子,你不烦?我后来想,其实当时我的内心已很动摇,对我们的未来,我没有信心,妈妈的反对只不过给了我一个全身而退的借口。
听说吴征宇这几年过得轰轰烈烈,和我分手后,他考回母校读了研究生,然后留校任教,做了校足球队的教练。有过不少女粉丝,也有过恋人,但最后还是孤身一人。
记得2004年雅典奥运会时,吴征宇正放暑假,到武汉来看我,每天一个人独自看奥运,觉得没有气氛,天天想回学校跟那群哥们一起闹。我说,要是能到雅典就好了。他回答,跑那么远,花多少钱呀,2008奥运会的时候,我们到北京去,在家门口看,才是真的过瘾呀!
其实那时,我正在他和亚林之间犹疑,以吴征宇的粗线条,他可能并没有感觉到。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约定,也不知道吴征宇会不会还遵守这个约定。
昨天,我接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电话,是吴征宇打来的,他和一帮大学同学早就到了北京,有时到赛场助威,有时就一起在电视机前呐喊。他说,还记不记得当初的约定,奥运会还有一周就要闭幕了,希望能在北京等到你。
我上午到了售票处,在门口徘徊了半个小时,最后还是下不了决心买票。因为我听出他的声音里带着很浓的醉意,酒醒后不知这个邀请还算不算数;更是因为我们已经不可能回到从前了,不光是因为我曾背叛过他,也不是因为我结过婚,而他还是初婚,只是几年过去,我已经不是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,而他也不是那个有球打有啤酒喝就无忧无虑的大男孩了。我们早就如运动场上两条平行的跑道,再也没有相交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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