迷信药用:兵士分食“人肉干” 中国人对尸体有一种复杂的情绪,对长久不腐烂的尸体持一份好奇和崇尚,在民间甚至有用尸骨做“药引”的传闻。在“辱尸”事件中,最荒唐的应该是分食尸体的记录。在中国历史上,“食人肉”的现象不是没有过,也不是一起两起。据说,隋末的诸葛昂、高瓒两个人就嗜食人肉。诸葛昂请高瓒,逮来双胞胎小孩杀掉,做成“双子宴”,一起享用;诸葛昂回请时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给高瓒吃。在民间,为了度饥荒,还有互相交换小孩食用的记录。但把墓中盗出的尸体分而食之的则十分罕见,如奸污吕雉的尸体一样不可思议。
宋人刘敬叔撰写的《异苑》一书中有一个故事:“元嘉中,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,青州人开齐襄公冢,并得金钩,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。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,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,僵尸人肉堪为药,军士分割食之。”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知道,在被盗掘开的墓中发现了一具很完整的未腐尸体,时人迷信这“人肉干”的药用价值,于是把尸体切成多块,分掉抢吃了。这倒与鲁迅在其作品《药》中所写的“人血馒头”能治肺结核病一事,有几分相似 。镇本邪念:恶僧制“颅骨饮器” “辱尸”,最常见的方式是将尸体拖出棺椁,置于荒郊,放在日下暴晒,名叫“戮尸暴骸”之刑。这种“辱尸”方式与民间常说的“不 得 好 死”是一个思维,让墓主在死后也没有好下场,遭羞辱。
辱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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