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的后宫制度

2017-02-23 9:22 来源:邪恶帝 作者:佚名

唐朝处于民族大融合时期,受胡俗影响颇深,社会风气比较开放,儒家传统思想和女性观念对女性的束缚力大大减弱。因而唐朝对后妃干政防范不严,唐朝后妃参与政治的愿望较为强烈,方式更为直接。

政治斗争的残酷性必然使不少唐代后妃为此付出被废与被杀的代价。唐朝后妃被废与被杀的主要原因,不在于年老色衰,也不在于无子嗣,而在于参与政治斗争的胜负。身处深宫的后妃们为了自己和家族的切身利益,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了政治斗争,成者安享荣华富贵,败者或身居冷宫,或削发为尼,甚至失去身家性命。也有后妃未参与政治活动却无辜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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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后宫制度

唐朝后宫女性的地位:

皇后,四夫人(贵妃、淑妃、德妃。贤妃),九嫔(昭仪、昭容、昭媛、修仪、修容、修媛、充仪、充容、充媛),九婕妤、九美人、九才人、二十七宝林、二十七御女、二十七采女,开元改四夫人为三夫人(惠妃、华妃、丽妃),六仪、四美人、七才人。

皇帝之女称公主,姊妹称长公主,姑母称大长公主,但有时嫡出长公主会被晋一级加封,比如唐高宗就将同胞姐姐东阳公主加封为大长公主而不是长公主。

公主的封号有三种,彼此等级相同:

以国名:如宁国公主,霍国公主。

以郡名:称XX郡公主,如新城公主、长乐公主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此处的郡公主简称为公主,而不是“郡主”。

以美名:以各种褒义词命名,比如安乐公主、太平公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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