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著中作者已经给出了答案。从陈光蕊家到万花店有多远? 当日即从陈光蕊家出发, “在路数日,前至万花店刘小二家安下。” “数日”, 为几天, 一般指3天, 或3——5天。如果有7——10天就是“旬日”了。如果超过10天,就是十数日。所以从陈光蕊家出发, 到万花店, 约有4天左右。总之,“数日”不会超过10天时间。在万花店, 母亲张氏养病误了2天, 光蕊道:“此店已住三日了,钦限紧急,孩儿意欲明日起身,不知母亲身体好否?”张氏道:“我身子不快,此时路上炎热,恐添疾病。你可这里赁间房屋,与我暂住。付些盘缠在此,你两口儿先上任去,候秋凉却来接我。”光蕊与妻商议,就租了屋宇,付了盘缠与母亲,同妻拜辞前去。陈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, 母亲叫他们先走。于是, 他们在第3天先走了。
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远? 在万花店门前,陈光蕊问渔人:“这鱼哪里打来的?”渔人道:“离府十五里洪江内打来的。” 可见有十五里远,这是洪江打鱼的地方,并不是洪江渡口。渡口要远一些,原文中写道:“晓行夜宿,不觉已到洪江渡口。”晓行夜宿,是一个成语,指天明赶路,直到夜里才住下来。也就是当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时候, 到达的洪江渡口。从万花店到洪江渡口,走了一天的时间。紧接着: “不觉已到洪江渡口。只见梢水刘洪、李彪二人,撑船到岸迎接。”于是,陈光蕊夫妇误上了贼船。“光蕊令家僮将行李搬上船去,夫妻正齐齐上船。” 就在当天夜里,陈光蕊遇害。“将船撑至没人烟处,候至夜静三更,先将家僮杀死,次将光蕊打死,把尸首都推在水里去了。”
从洪江渡口到江州, 已经不远了。刘洪、李彪,候至夜静三更,先杀家僮,次将光蕊打死, 抛尸洪江。 “却说殷小姐痛恨刘贼,恨不食肉寝皮,只因身怀有孕,未知男女,万不得已,权且勉强相从。转盼之间,不觉已到江州。” 殷小姐迫从刘洪, 只因身怀有孕。又行了几日,才到的江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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