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汉族主义,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,但是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凸显出来。作为汉族的我们,在少数民族面前,总会自带优越感。因此,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抑制大汉族主义的措施。今天,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大汉族主义的历史。
大汉族主义是大民族主义在我国的集中表现,是一种歧视、排斥甚至控制、压迫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。建国初期,中国共产党为协调民族关系,促进社会和谐,公开发起了对大汉族主义的批判,并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,基本上消解了大汉族主义的影响。
建国初期,部分干部群众在认识、处理民族问题时,大汉族主义常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表露出来。具体来说,大汉族主义的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:
1.不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,歧视甚至侮辱少数民族。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宗教信仰、风俗习惯、语言文字和经济权益。新中国成立前夕,周恩来就强调:“不管人数多少,各民族间是平等的。首先是汉族应该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、语言、风俗、习惯。”然而,建国初期,在部分地方依然出现了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、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,甚至侵犯少数民族权益的现象。例如,少数同志由于不了解少数民族宗教的长期性、民族性、国际性,认为只要经过几次有力的反宗教宣传,宗教就可以消除,有些同志甚至认为土地改革是消灭宗教的好机会,因而在土地改革中宣传反对“胡大”(伊斯兰教的上帝)。
电视剧中大汉族主义的宣扬
2.不承认少数民族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利,少数民族干部有职无权。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地区,有些少数民族没有充分享受自治的权利。在某些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,汉族干部存在着不信任少数民族干部、不尊重少数民族干部职权、不敢大胆提拔少数民族干部甚至歧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倾向。
3.不顾少数民族的特点,把汉族地区的经验、办法,简单地搬到少数民族地区,强制施行。1950年4月,周恩来在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就强调:“我们不能要求各少数民族的发展水平和汉族一样,要承认少数民族在某些方面存在落后现象,不能求之过急。……有些政策要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加以贯彻,不能拿一个政策来解决所有的问题。”同年6月,周恩来在政务院第37次会议上讨论西北地区民族工作时又指出:“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情况不同,不能照搬汉族地区的做法。”
4.轻视少数民族的文化遗产。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中不少文化遗产具有极高的价值。但也有一些汉族的文艺工作者认为,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是贫乏的、落后的,他们在搜集、整理工作中,采取了无视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的粗暴态度,随便地“加工”、“提高”,丢掉原有的风格和特色。对于少数民族民间的传统文化艺术活动,被一些汉族干部视为“提倡迷信”或“有伤风化”,遭到无理干涉和禁止。其结果,使少数民族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不能得到正常发展,他们的文化遗产,特别是口头文学,面临失传的危险。建国初期,新疆的同志还曾提出要在少数民族中间宣传五千年文化。刘少奇认为:在少数民族中宣传“我们有五千年文化,你们没有”,这个不好,也是一种大汉族主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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