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因很简单,这种部费虽然实际是敲诈,但却是全天下的书吏们的几百年来的正常收入一部分,而书吏们其实承担了政府运营的实际工作,当官反倒是不做事光拿钱的,不按规矩来的结果是得罪全朝廷的书吏,最后结果是无论办什么事以后都会遇到麻烦。所以曾和李还真不敢不给这钱。
晚清军火
最后讨价还价,把40万两还价成8万两。但曾国藩还是不满意,于是写了一篇报告给皇帝,讲了自己的难处,请求这笔军费不给户部审计直接报销。而皇帝同意了,曾国藩感激涕零,觉得这比让他升官还高兴。
但最后曾国藩还是按先谈的这8万两价格,把钱给了户部官吏。跟皇帝打招呼只是个保险,以免户部书吏们涨价。但给钱的规矩是不能破的。
腐败已经深入社会各层次了,在晚清,不仅仅是在户部领银子,在兵部领武器,去仓库领养马的粮草,都一样得给负责人贿赂,哪怕得到领导批准,你也得给一笔钱给实际办事人,不然别想领到武器!
这时候,如果带兵的军官也没那么无私,不愿意掏腰包,那手下士兵当然不会装备有武器了,至于训练更不可能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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